• 海外投资一站式法律服务
  • 简体 / 繁体
  • 首页 > 国际资讯 > 投资资讯
    RCEP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
    时间:2023-02-17 10:40  来源:商务部网站  作者:商务部  浏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3年1月2日起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至此,我国已与其他14个RCEP成员中的13个相互实施协定。RCEP对印尼生效,是推动RCEP全面生效实施的重要一步,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地区和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发展。

    在RCEP项下,印尼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给予我国700多个税号产品零关税待遇,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电视、服装鞋靴、塑料制品、箱包、化工产品等。其中,部分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部分服装类产品等自1月2日起立即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将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降为零关税。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海外投资律师网 odilawyer.com
    编辑/商务部打印
    参与评论COMMENT
    加载中~
    相关推荐RECOMMEND
    热点推荐HOTSPOT
    最新推荐 HOTSP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