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WTO散发印度尼西亚提交的《争端解决改革讨论:对过程的思考》提案(JOB/DSB/6)。提案根据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成果文件第3段和第4段授权,为增加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在WTO争端解决改革讨论过程中的充分和有效参与,提出具体改革举措,包括: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讨论应由争端解决机制和(或)总理事会以包容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应向所有成员开放;有关讨论应促进包容性,并且在不损害成员提出意见的平等权利的情况下,使意见在案文中得到反映;讨论和会议应以结构性计划为基础,以避免与其他谈判相冲突的议程和会议时间表;尽量减少在没有书面记录的情况下举行的开放式会议,并考虑在预定会议之前分发带注释的议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