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投资一站式法律服务
  • 简体 / 繁体
  • 首页 > 投资答疑 > 国际税务
    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3-02-28 11:34  来源:海外投资律师网  作者:凌茹琳 国际财税顾问  浏览:
    问题描述:
    解答律师:凌茹琳 国际财税顾问
    解答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的规定,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1]

    (2)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3)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4)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5)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6)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上述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应提交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申请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字,主管税务机关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注释: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可在国家税务总务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4182981/201904/c4461546/content.html下载

    ©海外投资律师网 odilawyer.com
    编辑/小编打印
  • 标签:
  • 参与评论COMMENT
    加载中~
    相关推荐RECOMMEND
    热点推荐HOTSPOT
    最新推荐 HOTSP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