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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境外提供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中国公司,基于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时间:2023-03-08 10:23  来源:海外投资律师网  作者:凌茹琳 国际财税顾问  浏览:
    问题描述:向境外提供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中国公司,基于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解答律师:凌茹琳 国际财税顾问
    解答内容:

    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10类服务,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其中包括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等等。公司开展的跨境业务,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88 号)规定办理申报。同时,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资料来源】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4.《“走出去”税收指引(2021 年修订版)》,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2021 年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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