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国承包商与越南企业签署合同并在越南开展以下业务时,就会产生该纳税义务:
a) 外国企业在越南销售货物或商品;
b) 外国企业在越南销售附带服务的货物或商品;
c) 外国企业在越南提供服务;
d) 在越南以任何形式收取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资产转让/分配/清算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收入、合同违约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