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法律,外国企业投资特定行业和地区,可能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免税或者税收减免。一般如下表所示:
企业所得税适用项目 | 适用税率 | 其他税率或减免税等优惠 |
①经济条件困难的地区实施新投资项目的收入 ②企业实施生产高档钢材;生产节能产品;农业、林业、渔业和盐业生产机械和设备;生产灌溉设备;生产和精炼动物、家禽和水产饲料;传统产业发展收入 | ①适用税率17% ②适用期限10年 | ①2年免税期 ②免税期届满后的4年期限内应纳税额减免50% |
企业在工业园区实施新投资项目的收入 | 适用税率20% | ①2年免税期 ②免税期届满后的4年期限内应纳税减免50% |
①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 ②经济区 ③高新技术园区 ④总理决定成立的信息科技 | ①适用税率10% ②适用期限15年 | ①4年免税期 ②免税期届满后的9年期限内应纳税额减免50% |
①高科技产业、企业及高新技术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 ②投资发展水厂、发电厂、给排水系统;桥梁、公路、铁路;机场、海港、河港;机场、火车站及总理决定的其他特别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 ③软件产品生产 ④制造复合材料,轻质稀有的建筑材料 ⑤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废物销毁能源;生物技术发展产业 ⑥环保领域新投资收入,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分析设备制造;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废物回收和再利用 | ①适用税率10% ②适用期限15年 | ①4年免税期 ②免税期届满后的9年期限内应纳税额减免50% |
①最低投资资本为6万亿越南盾的项目,最迟3年内总收入至少为10万亿越南盾/年 ②最低投资资本为6万亿越南盾的项目,当收入之日起3年内雇用超过3000名员 | ①适用税率10% ②适用期限15年 | ①4年免税期 ②免税期届满后的9年期限内应纳税额减免50% |
企业在经济困难或极困难地理区域以外的地区实施社会化领域新投资项目取得的企业收入 | 适用税率10% | ①4年免税期 ②免税期届满后的5年期限内应纳税额减免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