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7日,财政部颁布了PMK-18,进一步澄清了“居住在印尼”界定条件,主要取决于该个人是否满足以下的条件:
a.在印尼有永久居所,即可供自己居住或随时可使用的地方,无论是拥有、租用还是可供个人使用的而不仅为过境之地。
b.在印尼有利益中心;或
c.在印尼有惯常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