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素有“万税之国”的称号,税收繁重且规则复杂,税收管制实行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税权划分。巴西在2023年底批准了一系列的法律、临时措施、规范性指示和法案,本文将对批准的新规则中与税法相关的部分进行总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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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瑙斯自由贸易区部分税收优惠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73年
于2023年12月29日,巴西颁布了第14788号法律,将马瑙斯自由贸易区(“ZFM”)及亚马逊西部地区内所授予的税务优惠的有效性,以及第8387/1991号法律(为在ZFM开发的计算机产品和研发项目提供税收优惠)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73年1月1日。
这些税收优惠规定在以下法律中:
(i)第288/1967号法令,规定了ZFM的税收优惠;
(ii)第356/1968号法令,将ZFM的税收优惠扩大到亚马逊西部地区;
(iii)第1435/1975号法令,修订了上述法令;
马瑙斯自由贸易区(Zona Franca de Manaus),是巴西政府为刺激亚马孙河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一项经济发展计划。它创建于1967年,经营期至2023年。ZFM由一个特殊的政府机构Suframa管理,其目标是吸引投资和公司入区。
自由贸易区由马瑙斯工业区(Suframa总部所在地)、亚马逊州(塔巴廷加)、阿马帕州(瓜哈拉-米林、马卡帕、桑塔纳)、阿克里州(南克鲁塞罗、巴西利亚、埃皮塔西奥朗迪亚)、罗赖马州(博阿维斯塔、邦菲姆)的四个较小的自由贸易区和七个区域协调单位组成。
马瑙斯自由贸易区为区内工业项目的发展提供特殊的财政激励措施。这些奖励和优惠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提供。激励措施只适用于产品本身,而不适用于公司在自由贸易区内设立的项目。因此,制造商只有在开始生产后才能享受优惠。
有四个行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烟草制品、酒精饮料、乘用车和枪支弹药。
此外,ZFM的税收优惠还扩大到亚马逊西部的其他州--阿克里州、朗多尼亚州和罗赖马州,以及阿马帕州的马卡帕市和桑塔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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