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资企业A在印度承包了一项工程,我方客户B作为A公司的分包商,为印度的项目提供安装调试技术服务,A公司为了能够抵扣其在印度的所得税,单方替B公司在印度缴纳了预提税和服务税,后又声称需要在合同尾款中扣除,B公司不同意A公司的做法后聘请兰迪刘逸星律师和黄雪杉律师处理该纠纷。该印度税务纠纷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开庭,我方律师不仅熟悉印度税法、收集了多项证据、还邀请了印度律师出庭作为专家证⼈。该复杂的税务案件在我⽅团队专业律师的努力下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