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早上 6 点和下午7点之间,任何女性不得被要求或允许在任何工厂工作。但政府可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通知,修改前述规定的限制,但这种修改不得授权在晚上10点至凌晨5点之间雇用任何妇女。此外,邦政府可以制定规则,若雇用妇女超过上述限制规定的时间是为了防止任何原材料的损坏或变质,则在鱼腌制厂或鱼罐头厂工作的妇女在其规定的范围内和条件下免于遵守前述时间规定的限制,但这种规则的有效期每次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