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雇主对雇员的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有效。根据雇主与其签订的具体竞业限制协议条款,一般而言雇员不得在就职期间违反出现竞业禁止协议的行为,比如同行业竞争性上下游的“跳槽”行为/表现。
然而,在雇佣关系结束后,雇主对雇员一定时间内(例如雇佣关系终止后两年内)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效,存在一定争议。在印度实践中,由于此类竞业限制协议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印度《1872 年合同法》(The Indian Contract Act, 1872) 第 27 条规定的公共政策原则(“凡是限制任何人从事任何种类的合法职业、贸易或业务的协议,在此范围内均属无效”),因此其并无强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