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工会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三个部门法:
1)《1926年印度工会法》The Trade Unions Act, 1926
该法规定了工会的成立和登记,并在某些方面对工会的登记注册予以解释和界定。《工会法》对工会的定义是“工会主要是为了规范工人和雇主之间、工人和工人之间、雇主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或对任何行业或业务的行为施加限制条件的任何团体,包括任何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团体,也包括任何联合会或多个工会的组合体。” 所有工人都有权利组成此类团体或拒绝成为该团体的成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工人组织都是“工会”,比如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就曾裁定“一些下级治安法院或征税官员等团体不属于工会,因为该团体成员受雇并从事政府的主权和法治职能。”
2)《1947年劳资纠纷法》The Industrial Disputes Act, 1947
此法案也规定了部分与工会相关的内容,诸如雇主和雇员之间的调查和解决劳资纠纷的权利,同时该法也规定了通过谈判和调解处理集体谈判,并在工会的积极参与下进行自愿仲裁或强制审判等。根据《1947年劳资纠纷法》规定,通过工会集体谈判达成的和解结果对雇主和雇员均具有约束力。
3)《1950年印度宪法》Constitution of India, 1950
第19(1)(c) 款规定了印度公民言论表达自由方面的基础权利,包括了公民“组成社团”(包括工会组织)的权利。不过法律上认同成立工会的权利并不一定保证该工会可以进行集体谈判或达到其成立时预期的设立目的。且《印度宪法》第19(1)(c) 款所列之权利并不包含雇主承认工会的权利,因此如果雇主拒绝承认工会并不会违反宪法第19(1)(c) 款。
《印度宪法》第19(1)(c) 款所承认的基础的自由和权利有:
1)工会成员间会面的权利;
2)工会成员从不同地方迁徙的权利;
3)工会讨论问题和宣传观点的权利;
4)工会及其成员依法持有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