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FIDIC合同1999版第19条,“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 的含义是指如下所述的特殊事件或情况:
(a)一方无法控制的,
(b)在签订合同前该方无法合理防范的,
(c)情况发生时,该方无法合理回避或克服的,以及
(d)主要不是由于另一方造成的。
只有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才可以认定所发生的情形为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