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性别歧视而言,1976年《平等报酬法》(the Equal Remuneration Act, 1976)禁止在就业(招聘、工资等)问题上以性别为由和针对妇女的歧视。
2016年《残疾人权利法》(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2016)禁止雇主以残疾为由进行歧视,除非这种行为是实现合法目标的合适手段。
此外,联邦政府还颁布了《2017年艾滋病毒和艾滋病(预防和控制)法》(The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and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ct, 2017),其中禁止在就业问题上对艾滋病毒或艾滋病患者进行歧视或不公平对待。并且,任何正在或曾经与艾滋病毒阳性患者生活在一起的人都受到保护,不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