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人类别的雇员提出的与不正当解雇或终止合同有关的索赔,规定的时效期为三年。对于非工人类别的雇员的任何索赔,规定的时效期为三年。对于雇员的任何其他劳资纠纷,没有规定时效期限。但是,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在雇员赔偿方面,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两年内提出索赔。然而,在一些案件中,法院允许或放弃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