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论了在印尼发生纠纷的主要争议解决机制——诉讼,详见《外商投资那些事(八)——印尼争议解决机制(诉讼篇)》。本文我们就围绕着印尼的仲裁与国际商事调解展开阐述。
一、仲裁
除却通过诉讼解决争端的方式,仲裁也是商事纠纷的常用争议解决方式。
适用法律。印度尼西亚未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示范法,适用于印度尼西亚仲裁的立法是“关于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的第 30/1999 号法律” (以下简称“《仲裁法》”)。《仲裁法》取代了旧仲裁规则,成为印尼仲裁制度的基本法律。《仲裁法》规定,仲裁程序适用于商业和经济领域的纠纷处理,可包括商事、银行、金融、资本投资、工业和知识产权等领域。
仲裁机构。印尼设有三个主要的仲裁机构:(1)印尼国家仲裁委员会,由印尼工商会支持,系印尼历史最悠久、活动最活跃的仲裁机构;(2)印尼伊斯兰宗教仲裁委员会,由印尼乌里玛委员会设立,主要处理穆斯林之间的商事纠纷和伊斯兰的商业交易;(3)印尼资本市场仲裁委员会,致力于处理资本市场领域的商事纠纷。仲裁效力。印度尼西亚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得向任何法院上诉。但当事人若质疑裁决书的效力问题,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二、国际商事调解
除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诉讼和仲裁方式,商事调解因为其亲和性、非对抗性氛围、程序相对简单以及较强的私密性,常常有利于争议各方维持和进一步发展合作关系,达成双赢或多赢的争议解决效果。因此,调解也是在印尼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印尼,印度尼西亚调解中心(The Pusat Mediasi Nasional,简称 PMN)是一个常见的解决商事纠纷的调解机构。该机构按照雅加达倡议工作组(JITF)设定的标准和指导对不同商事主体之间的纠纷组织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