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印度当局出台了许多处理债务违约的法案和建立了相关的机制。然而,当局做的这些努力与印度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成正比。虽然印度通过了1872年的《印度合同法》及2002年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和重建及证券利息执行法》等特别法律,为债权人的追偿行动提供了规定,但它们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
此外,1956年《公司法》中的清盘条款也在实践中被证明对债权人的恢复和公司的重组都没有太大帮助。
在上述这些不成功的实验背景下,银行系统的潜在不良资产在2015年底达到了不可承受的顶峰。
正是在这种状态下,印度于2016年5月28日颁布了《资不抵债和破产法》(Insolvency and Bankruptcy Code),并在2021年8月12日发布了新的破产法修正案(以上两部法案合称为《破产法》)。该法案改革了印度现有的解决破产问题的体制结构,旨在加快印度的破产程序和解决争议,并为各方提供更加透明和稳定的环境。该法律是印度经济改革的重要一步,为印度成为全球经济大国打下了基础。
该法律的实施使得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处理破产问题,并且还为债权人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权利,增强了印度商业环境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同时,该法律还对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减少企业破产的风险。
二、印度《破产法》四支柱体系
《破产法》在其系统下规定了四个支柱,以保护、保障和实施有关公司破产解决和清算过程的法律规定和惯例,即印度破产委员会、裁决机构、破产信息机构和破产管理人。
(1)印度破产委员会:该机构将对破产专业人员、破产专业机构和信息设施进行监管。并且执行破产和无力偿债程序的法规,即公司无力偿债程序和清算程序、合伙企业和个人无力偿债程序,以及合伙企业和个人破产。
(2)裁决机构:负责确保破产解决、清算和破产程序按照《国际商业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则和条例进行。职责是批准启动解决程序,任命破产专业人员,并批准债权人的最终决定。
(3)破产信息机构:是与公司债务人有关的信息的监管和许可的信息储存库。其具备收集、整理、验证并发布用于破产解决、清算和破产程序的财务信息的职能。
(4)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司破产解决程序的清算过程,以及合伙人和个人的解决破产过程,由债权人指定并且受破产委员会(COC)管理。
三、破产解决程序(Insolvency Resolution Process)
1.目的
破产解决程序的目的是重组债务人,使其能够继续经营,而不是追回债务。
2.启动
该程序可以由金融债权人、业务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启动。该程序是通过向国家公司法法庭(National Company Law Tribunal (NCLT))申请启动的。
3.同意和批准
如果破产程序是由债权人启动的,根据《破产法》无需获得同意。 但是,如果是债务人自己自愿启动破产程序,则需要股东的同意。
除非《破产法》另有规定,所有债权人委员会(COC)的决议均需至少5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金融债权人投票通过。但是,某些决议或者行动需要66%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金融债权人的投票通过。主要包括以下决议和行动:
批准破产解决方案计划
将破产解决程序延长到180天以上
任命和更换破产管理人
在债务人的资产上设置担保物权
公司债务人的所有权、组织文件或公司结构的变更
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金额之外筹集临时融资
从事关联交易
4.监管和控制
一旦向NCLT提出破产申请,必须任命一名临时破产管理人。债务人的董事会自任命之日起暂停。临时破产管理人的任期一直持续到NCLT任命最终破产管理人为止。董事会的权力首先由临时破产管理人在其任命期间执行,然后由最终破产管理人在公司破产解决程序的剩余期间执行。在此期间的所有决定均由破产管理人根据多数债权人的指示(参考上文的同意和批准)做出。
5.对债权人的保护
在向NCLT提出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开始时,宣布全面延期偿付,直到公司破产解决程序期结束,在此期间,不能对公司债务人采取的行动主要包括以下:
对公司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继续未决的诉讼或程序
转让、设置权利负担,让与或处置公司债务人的任何资产
取消包括在 SARFAESI法案项下的任何担保的赎回权、追偿或强制执行
所有权人或出租人取回被公司债务人占用或占有的任何财产
6.公司破产解决程序周期
《破产法》规定,从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完成公司破产解决程序(CIRP)的时间限制为180天,可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为90天,包括法律程序所需的时间。2019年的《破产法》修正案它规定公司破产解决程序须330天内完成。
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案件在破产解决程序中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流程。
例如,Essar Steel’s案件的CIRP需要866天才完成。CIRP时间的拖延导致了债权人的价值被侵蚀,且导致了所有利益相关者产生更大的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破产解决程序周期被打乱的原因离不开司法干预。法院在解释破产解决程序所设定的时间界限时缺乏严谨,印度政府和议会试图确定时间周期的努力一再被法院挫败,这导致破产程序周期往往被解释为仅仅是具备咨询性质的。印度最高法院在 Essar Steel India Ltd v Satish Kumar Gupta一案中,认为破产解决程序设定330天的时限(2019年的修正案)仅仅是建议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并且指出 "强制"一词是违反宪法的。
印度政府在促进《破产法》的实施方面基本上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它成功地与银行监管机构--印度储备银行(RBI)结盟,推动银行系统使用《破产法》作为解决债务的主要途径。
四、结论
在提交申请、宣布暂停和公开宣布破产解决程序后,临时和随后任命的最终破产管理人将进行破产解决程序,并提交解决计划。根据《破产法》组成的破产委员会(COC)和NCLT都必须批准该决议计划。而且该决议计划对公司债务人、其雇员、股东、债权人、担保人、所有政府机构和参与该计划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均具有约束力。
参考文献
[1]Insolvency and Bankruptcy Code 2016
[2]Committee of Creditors of Essar Steel India Ltd v Satish Kumar Gupta
[3]2019 SCC OnLine SC 1478.